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南宁市朝阳大厦的多名业主反映,他们跟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主合同的文字表述及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均为“三房两厅”,合同附件的房屋平面图却是“两房”,收房发现也是“两房”。为何会这样?连日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就此进行采访。
业主:
房间数量缩水,要求退房或赔偿
据业主徐先生介绍,2020年,他看中了该楼盘所宣传的一套“三房两厅”房子,预测建筑面积为122平方米,共170多万元。他跟开发商签订合同时,开发商声称采用相关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所有开发商的合同都一样,不会有问题。基于对开发商的信任,他未逐条看合同条款,就签订了合同。没想到,收房发现只有两房,仔细查看合同才发现,主合同写有“三室二厅”信息,但合同附件房屋平面图又显示为“两房”。
11月6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徐先生的房子里看到,确实只有两间房子。有业主在现场用尺子丈量,客房、主卧分别约15平方米、11平方米。“开发商应该是在客房做文章,宣传时把客房分成了两房。”徐先生认为,开发商已涉嫌虚假宣传。
文先生、郑先生也分别在该大厦购买了一套预测建筑面积为123平方米“三房两厅”的房子。郑先生说,当初开发商在售楼部沙盘及各种宣传上,均表明该户型为“三房两厅”,他收房发现只有两房后,至今未收房。这种情况共涉及数十户业主,有业主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赔偿。
部门:
完成竣工验收,未完成验收备案
11月9日,朝阳大厦开发商南宁昭阳房地产有限公司相关人员回应称,对业主所反映问题,该公司正在跟相关部门研究,将依法依规处理。
据南宁市住建局相关人员介绍,该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图机构审查合格并出具审查合格书,于2019年8月6日通过施工图审查备案。2023年10月20日,该项目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目前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而开发商所做的宣传、沙盘模型属商业广告行为,建议业主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南宁住建部门就此提醒,市民签约前,提前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房屋平面图、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是住建、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发布的示范文本、合同格式条款内容);签约时,务必认真核对合同中载明的户型与附件的房屋平面图是否一致,如有异议,需与开发商核实清楚修改后,再签字摁印。
律师:
业主可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广西观复律师事务所律师罗颖新认为,根据业主的陈述,开发商的有关行为可能涉嫌虚假宣传,业主可收集有关材料向监管部门举报,若经监管部门认定开发商构成虚假宣传,开发商将面临行政处罚。同时,业主也可以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结合开发商虚假宣传的行为提起诉讼,主张开发商承担损失赔偿、违约金乃至欺诈责任等违约责任。
北京德恒(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福冬认为,开发商有一定责任。首先,主合同中明确写明“三室二厅”这一信息,说明双方对于房子户型有明确的约定,开发商应当依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而房屋平面图作为合同附件,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普通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不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详细查阅;其次,开发商通过沙盘模型、广告等方式对外宣传户型为三室两厅,如果这些宣传对房屋的户型、价格等关键信息有明确说明,可能会构成民法中要约,从而成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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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波 吴思思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