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俭芹
今年9月,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了14条措施,第一条便是实施购房补贴政策。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11月1日起,购房者可以申请补贴了。该如何申请?有关部门给出攻略。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在南宁市中心城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均可申请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记者从“南宁税务”微信公众号了解到,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若面积超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由此可见,普通市民购买一套总价100万元的房屋,可补贴1万~1.5万元。
南宁市住建部门提醒购房者,补贴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补贴申请可以在网上完成,操作流程如下:
1.搜索“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点击“智慧住建”,在弹出业务大厅页面选择“购房补贴”(或搜索“邕有家”公众号,点击“购房补贴”,在弹出菜单选择“购房补贴申请入口”)。
2.若未登录/注册,请按照提示登录注册后再进入。登录后点击“第五批(个人购买者)”,仔细阅读完购房补贴解读及所需材料清单后,点击“进入申请”。
3.进入补贴申请列表界面,选择“新增申请”。在“申请人声明”页面,须手写签名(尽量不要潦草),“保存”并“同意”。然后填写个人信息,保存并进入下一页。
4.系统会根据登录账号,自动带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购房者注意核对信息,避免写错。
5.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后,点击“识别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系统自动识别房屋坐落、建筑面积、契税完税证号、契税金额等相关房屋信息。
6.购房者对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填写“申请人银行储蓄卡/存折号”,可拍照扫描识别银行卡号并自动带出银行信息,然后上传身份证、银行卡、完税凭证等申请材料,保存并提交,就完成了。
7.申请成功后,可以返回列表等待审核。
注意事项
(一)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2023年8月30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
(三)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四)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五)其他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宁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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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赵敏 陈程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刘飞锋 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