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女士:
今年7月份,我应聘到南宁市江南客运站的心动购物超市工作,当时超市方没跟我签劳动合同,20天后,超市将我辞退,但一直未给我结算工资。
早报帮办:
早报帮办记者跟心动购物超市的孙经理联系,他告诉记者,该员工的工作效率太低,不符合超市的用人标准便,于是将对方辞退,但从来没有说过不发工资。
按照超市发工资的流程,一般是当月的25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因此,该员工7月份的工资,超市计划是8月25日发放。孙经理表示,他会向超市负责人汇报,再跟鲁女士沟通发工资事宜。
反馈:
鲁女士说,她咨询了相关部门,既然是超市方辞退她而不是她自己提出离职的,超市方在辞退她的同时就应该尽快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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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