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周如雨
7月26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一家建设项目管理公司在当地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价活动中,因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约169万元。近日,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该企业作出责令改正、罚款3万元等行政处罚。
经查,2019年至2021年期间,广西盈佰春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从桂平市财政获得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共计约169万元。项目完成后,该公司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供约488万元的项目相关支出发票,作为领取上述补助资金的依据,但该公司提供的所有购销合同均存在明显造假。然而,作为这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对该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计价活动中,未对项目支出相关的合同、发票等进行核实,也没有提供评审定案单反映的相关结算书,就直接出具虚假报告,造成财政资金损失上述补助资金。
鉴于此,贵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处3万元罚款及通报等行政处罚。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钟亮 陈诗圆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