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卷烟属于烟草制品,烟草制品属于烟草专卖品,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运输实行准运证管理,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不得运输烟草专卖品。
对于异地携带卷烟,国家烟草专卖局既考虑了携带者实际工作、生活的需要,又考虑了运输管理规范性的需要,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也就是说,异地携带卷烟不得超过50条,超过了就是违法。
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异地携带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1倍以上的,依照《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按无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处罚: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编辑 莫妮娜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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