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一小区物管占用架空层超10年?物管:未影响活动和出行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钟小启 文/图

防城港市龙光阳光海岸小区的业主吴先生近日向南国早报反映,物管公司占用小区二期三组团7栋一楼架空层作为临时办公室,至今已超10年,一直未恢复原貌。物管公司回应,临时办公室设在楼栋架空层角落处,未影响业主出行和活动。住建部门表示,如果所在楼栋多数业主有意见,会介入协调。

▲临时办公室已用作物业管理中心。

吴先生介绍,他住在小区二期三组团,2012年,架空层有100多平方米被小区物管公司占用,并建设为临时办公室。该小区的房子销售完毕后,物管办公室建好,但7栋的临时办公室继续占用架空层。

6月25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来到该小区二期三组团7栋,看到架空层设置了一间房子,里面隔有几间小办公室。物管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当年设立临时物管办公室,是为了方便服务三组团业主,前几年新规划的办公室建好后,此处留做公司的管理中心,用于后勤保障以及公司员工工会活动的场所。占用的区域是在角落处,不影响7栋业主出行和活动,和其他楼栋的公摊面积也是分开计算。至于是否撤除,须由住建、街道等相关部门以及公司上级部门协调决定。

▲占用架空层设置的办公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已接到吴先生反映,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过。如果7栋多数业主对此事持反对意见,住建部门将介入协调,让物管公司撤除。

南国法援律师麦鹰雄认为,架空层属于小区业主公共区域,物管公司若占用,最好征得业主同意。如果占用是为公共利益服务,并且没有影响到业主活动和出行,也没有进行商业行为,物管公司的行为合情合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梁冰欣 邱晨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