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谭双梅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5月26日由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修订通过,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实施办法》有何意义?内容亮点有哪些?6月19日,解读《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就有关情况作了介绍。
▲发布会现场。胡英华摄
据介绍,原《实施办法》自2012年实施,已难以适应新形势需要。同时,2018年消防救援队伍进行体制改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于2019年、2021年两次修改,《实施办法》也需结合上位法进行修订。
▲南宁市上林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突发山洪灾害应急救援演练。图为消防人员模拟应对险情的场景。杨进摄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共八章68条,包括总则、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主要有以下特点: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明确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消防工作责任;细化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个体工商户、村(居)委会的消防工作职责。
突显广西特色,将火灾防控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如针对少数民族村寨“火烧连营”隐患,增加对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针对电动车辆亡人火灾高发问题,将违规停放电动车及违规充电规定为禁止性行为。
建立消防治理全链条监管机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模式;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可以委托乡镇、街道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开展消防行政执法。
此外,《实施办法》首次确定微型消防站的法规地位和待遇保障,创新提出高速公路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明确各地可以采取新建、改建、配建、合建、租赁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各种类型消防站。针对城市更新中既有建筑改造难点,交通、水利、能源、铁路等专业建设工程特点,明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消防审验工作机制。
▲消防比武竞赛(资料图)。广西消防供图
《实施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聚焦广西火灾防控重点,完善消防治理体系,构建消防审验管理路径,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推动消防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形成消防治理体系整体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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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秀宁 戴昕明
校对 胡来彦
责编 杨波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