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柳州市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柳州市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今年秋季学期起,柳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施第二步调整,最高为700元每人每月。
据悉,2021年5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柳州市辖区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柳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收费标准分两步进行调整。其中,第一步为2021年秋季学期,第二步为2023年秋季学期。
《通知》显示,2023年秋季学期起,柳州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施第二步调整,即城市自治区级示范园700元每人每月,城市市级示范园560元每人每月,城市普通园490元每人每月;乡镇自治区级示范园490元每人每月,乡镇市级示范园392元每人每月,乡镇普通园343元每人每月。
《通知》明确,以上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在最高限价幅度内,各公办幼儿园可根据办园条件、成本等因素确定本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对于托幼一体的婴托班,其保教费标准可在以上保教费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不超过30%。
同时,综合考虑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差异,对镇中心区以下的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规定每月最高按250元收取。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特困救助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等对象的保教费减免政策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今后国家、自治区出台新的收费减免政策,由市教育部门另行组织贯彻实施。
编辑 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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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