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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傍晚,梧州业主陈先生下班后赶到玫瑰湖·恒祥豪苑三期(金源·世家),看到这里仍未恢复正常施工,工地早已积水成塘,传来蛙声一片。据了解,该楼盘自2020年停工至今,已有12栋出现交房问题,1000多户业主受到影响。
▲项目停工两年多,工地积水成池塘。受访者供图
买房当年楼盘即停工
陈先生介绍,他2020年在玫瑰湖·恒祥豪苑三期购买了一套总价60多万元的房子,合同规定今年5月30日交房,谁知2020年10月楼盘就停工了。“问了售楼处几次,都说是受疫情影响,很快就会开工,但都没有正常复工”。
▲5月15日,工地仍没有恢复施工。受访者供图
4月25日,项目开发商广西梧州中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致函部分业主。南国早报全媒体(新闻热线:0771-5690127 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记者看到,这是一份延期交房通知书,称项目因施工无法按原计划推进,部分住宅楼延期交付。
业主代表覃先生告诉记者,该小区规划有23栋住宅楼共2400多户,大部分已售出。现有4栋楼逾期未交付,另有8栋也将在后几个月相继到交付期,估计无法按时交付。
业主们对此十分担心,多次去找开发商打探情况,催促复工。
▲开发商给部分业主发出《延期交房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逾期交房每天补偿业主5元
项目负责人曾在售楼部表示,逾期交房,开发商会承担责任,按合同办。不少业主这才注意到,合同里写明,若因开发商方面原因导致交房延误的,逾期超过一年,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若不解除合同,按延误日期每天补偿业主5元,最多补偿房屋总价的0.1%。覃先生说:“如此算下来,开发商逾期交房,(在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他们最多只需要赔偿每位业主几百块钱,这也太不合理了。”
▲合同条款里关于开发商违约的相关约定。受访者供图
开发商所提供的是格式条款。南国法援律师黄炳玖认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业主可以主张该条款无效;广西广来律师事务所朱莉莉律师表示,业主在主张该条款无效时,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主张权利。
部门约谈开发商要求保交房
5月1日,业主们来到小区售楼部,要求开发商采取措施恢复正常施工,尽快交房。对此,项目方答复称,5月15日会“大规模恢复施工”。记者致电该售楼部,工作人员也给予同样答复。不过,到了15日业主们发现,工地仍未恢复施工。
据了解,梧州市住建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约谈开发商,要求保交房。
项目为何迟迟未能复工?开发商在《延期交房通知书》中给业主的答复是因为“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行政管控及其他因素”,不过,有的业主及当地有关部门并不认同这一说法。梧州市长洲区建设局表示,该项目共有12栋楼房存在交房问题,因开发商与总承包施工方中建四局产生了意见分歧,导致项目多月未开工。
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发商与中建四局正在商谈终止协议,重新调整施工计划,引进新的总承包施工单位,努力确保该项目尽快完成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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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波 戴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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