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罗贝尔 实习生 吴晓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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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女士:
4月19日,我在南宁市长堽路的蝴蝶葶农贸市场花36元买了半只鸭子,当天由于我身体不适,没法闻出鸭子的气味,回家烹煮后发现鸭肉有种腐臭的味道,吃了后感觉浑身发软、恶心想吐,我把发臭的鸭肉拿去向摊主讨说法,摊主不理会。
▲涉事的农贸市场。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罗贝尔摄
早报帮办:
4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蝴蝶葶农贸市场了解情况。摊主陈女士称,19日早上,她进购了5只鸭子,未出售的鸭子都会放在冰库冷藏,傍晚韦女士买了半只,当晚就来市场投诉,当天没收到其他顾客投诉。“可能天气炎热,鸭肉有点气味,出于歉意,我愿原价返还鸭肉的钱,再给100元赔偿费,但韦女士坚持索要200元赔偿金,所以未协商出结果”。
蝴蝶葶农贸市场管理方的覃女士表示,当晚市场管理方介入调查此事,检查了涉事摊位当天鸭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核对了进货单,均未发现问题。当晚,派出所民警、摊主都品尝了韦女士煮熟的鸭肉,身体也没出现异样。如果韦女士坚持认为吃了变质鸭肉对身体有影响,可将鸭肉送有关部门检验。
▲摊主提供当天鸭肉的动物检验合格证明。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罗贝尔摄
反馈:
韦女士说,摊主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不一定是她购买鸭肉的证明,也无法证明鸭肉的新鲜程度,希望管理方能加强市场摊位的品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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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
校对 胡来彦
责编 胡志伟
审核 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