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巫碧燕 文/图
近日,南宁市良庆区檀府印象小区业主陈女士向南国早报(新闻热线:0771-5690127,报料邮箱:news@ngzb.com.cn)反映,因新房精装修有质量问题,延期一年她才收房,可小区物管——阳光智博服务中心要求她补齐延期期间的物业费,才能将房屋钥匙给她。
业主因精装房有问题拒收房
4月17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小区见到了陈女士,她目前得让物管提前打开新家的智能锁后才能进到房内。她拿出房产证说,2022年3月底,她收到交房通知,验房发现了37处质量问题,比如厨房角阀漏水、木地板松动等,她要求整改后再收房。一年来,她已多次催促物管,对方至今才维修一部分。2023年4月,她决定先收房,但物管却提出要求:给钥匙之前,她得补交一年的物业费2000多元。
▲陈女士拿了房产证,但还拿不到房门钥匙。
陈女士的邻居黎女士未入住,也未收房,她家阳台的一块玻璃围栏是前几天才装上的,一个房间门严重破损,锁具缺失至今未修。黎女士说:“这精装房都达不到入住标准,却要求我们交过去一年的物业费,不合理。”
▲黎女士家房间门破损,记者4月17日采访时未修。
延期交房期间物业费应该由谁出
记者看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上写着,业主应自开发商交付使用通知书约定的房屋交付之日起,缴纳物业服务费。但是,因开发商原因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物业应缴费用,由开发商向物管预缴。
另外,根据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已竣工验收但尚未交付给买受人的房屋,前期物业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支付。
但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却约定,买受人不得以非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记者拨打开发商广西众擎易举投资有限公司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企查查”平台留下的3个座机号,结果均为空号,公司注册地址为庆林路17号,是檀府印象所在地,具体房号不详。陈女士称,近期她也找不到开发商,都是通过物管反映问题。
一位地产行业协会的负责人表示,《商品房买卖合同》里关于拒收的条款不对等,业主处于弱势。另一方面,业主拒绝收房的原因也要合情理。总之,争议客观存在,建议业主通过住建部门联系开发商,寻求调解。
焦点:物管扣钥匙催物业费合理吗
4月17日下午,陈女士及邻居到阳光智博服务中心协商,由于双方互不让步,协商未果。19日下午,小区物管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称,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从开发商通知交付之日起,向业主计收。业主因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而拒不收房的,不影响其物业费自交付之日起算。
该负责人还表示,将组织人手为业主整改户内瑕疵,给予业主力所能及的帮助,但他对扣下房门钥匙的做法避而不谈。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王清水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物管不能采取扣房屋钥匙、停运门禁卡、停水停电等行为催缴物业费,物管应在明确缴费主体是开发商还是业主后,通过诉讼或仲裁催缴。南国法援律师林剑也提醒,物管应当使用合法手段解决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他建议业主报警、向住建部门投诉,或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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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
校对 胡来彦
责编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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