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程浩楠 文/图
2266个待售车位,开发商只拿出60个出租给2000户业主,业主质疑开发商是变相“只售不租”逼业主买车位,开发商则称出租方案合法合规……这是最近发生在南宁市海德路万科星都荟小区的事。南宁高新区相关部门称,《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只规定待售车位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但未规定出租数量,开发商并未违规。
没买车位,业主遭遇停车难
4月1日下午,由于没有购买车位,业主付先生的车不能进入地下停车场,最后不得不停在了路边。近日,这种情况成了万科星都荟小区的常态。
当天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星都荟小区进行走访,只见小区周边的公共道路上停放了不少私家车。这些路段正在安装栏杆,多名施工人员表示,私家车占用车道停车,造成道路通行不畅,存在安全隐患,安装栏杆可以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开,同时也能防止车主将车停在路上。
有业主表示,有关部门目前正在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开展乱停车整治行动,最近一个月以来很容易被拖车。
少量出租,业主称是“杯水车薪”
3月31日,该小区开发商南宁市新宏万轩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了“地下停车场车位出租方案”称,在星都荟二期、三期各提供30个地下停车场车位给予业主办理月票,未购买车位或租赁车位的将不得进入地库。
对此,不少二期业主表示,他们共有998户,只有一小部分业主购买了车位,现在拿出30个车位出租,无异于杯水车薪。很多业主没有购买车位,小区那么多车位却不拿出来出租 ,这让他们很不解。
三期的业主认为,开发商只拿出60个车位用于出租,“有象征性出租的嫌疑”。
业主表示,《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出售或者未出售的停车位、车库,应当优先出租给本居住小区的业主,租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业主要求承租停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因此,开发商应该将没有出售的车位租给业主使用。
原方案合规,开发商打算规划路面车位
4月6日,开发商项目相关负责人回应,未出售的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车位没有只售不租,出租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可以通过租赁或者购买产权车位,解决停车问题。车位出租方案充分考虑开发商的实际及其他产权人的利益,如数量无法满足停车需要,业主可以向其他产权人租赁车位,建议有条件的业主自行购买产权车位。
另外,开发商还表示,为解决业主停车需求,他们已沟通相关部门加快路面车位的规划。
部门难介入,规定未明确出租数量
公开信息显示,万科星都荟二期、三期约2000户,所配机动车位2000多个。南宁市住建局商品房销售公示系统显示,目前二期、三期共计尚有2266个地下车位可售。对于具体数据,记者向开发商有关人员了解,但未获回复。
据了解,该小区属于南宁高新区管辖范围。南宁高新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政策只是明确不能只售不租,但没有明确对没有售出的车位进行出租的比例或数量是多少,开发商只要拿出了一定数量的车位进行出租,符合政策要求,部门也不好介入。
“不得只售不租”,如何落到实处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2021年8月1日《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生效后,一些小区也曾出现少量车位象征性出租、“多售少租”等情况,有的小区甚至玩起了套路,把没售出的车位打包给另外的公司或个人,或者把小区的停车场分割成了住宅停车场和商业停车场两部分,以各种方式规避“不得只售不租”政策要求,让这一政策不能落到实处。
对此,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表示,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销售还是出租,出租多少,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开发商的做法虽然合法合规,但在情理上不妥,应该考虑业主的实际需求,做好配套服务,可以通过临时出租更多的产权车位或人防车位,获取业主的信任度。另外,政府相关部门也要弥补市场的不足,找准结合点,化解矛盾,确保问题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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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思叡
校对 胡来彦
责编 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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