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钟小启
13名被告人分工合作将香烟走私入境,涉嫌偷逃税款达178万多元。3月23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起走私香烟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5月,被告人吴某艺、吴某任等人商量合股出资,向被告人何某峰订购从境外走私入境的香烟进行销售,以谋取非法利益。
2022年5月28日,吴某艺通过微信向何某峰修改订购走私香烟清单,共计150件香烟。为顺利将货物走私入境,吴某艺找到被告人吴某帮忙买通执法人员,吴某通过多层关系找到被告人何某权帮忙买通海上执法人员。
2022年6月10日凌晨4时许,该批走私香烟进入一非设关码头,何某峰安排工人将走私香烟过驳至吴某任等人驾驶的车上,走私香烟被运输至指定地点交给国内买家,随后被查获。经鉴定及计核,该批香烟价值人民币290多万元,涉嫌偷逃应缴纳税款人民币178万多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艺、何某峰、吴某任等人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共同走私香烟入境,被告人吴某等人与走私犯罪通谋,明知他人走私仍提供帮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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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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