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近日,南宁男子杨某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逃避处罚,竟让儿子“顶包”,结果东窗事发。3月16日,杨某因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3200元、记21分,并被警方行政拘留;“顶包”的杨某儿子也面临交警部门从重处理。
3月12日晚10时许,56岁的杨某驾驶一辆小车沿着青环路直行,与一辆正在调头的小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杨某想到自己只有“E”照,不具备驾驶所驾车辆资质,害怕受到严厉处罚,便弃车逃离现场。
杨某回家后,怂恿29岁的儿子到现场顶替他接受处理,结果事故另一方李某当场指认驾驶人不是杨某的儿子。
经民警调查后,杨某承认发生交通事故后指使儿子“顶包”的事实。因杨某逃逸,负这起事故主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警方对杨某存在指使他人顶替处理交通事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等违法行为,记21分,罚款3200元,并将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对杨某儿子假冒父亲名义接受处罚的,交警也将对他从重处理。
“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杨某懊恼不已地说,今后要学法懂法,用法律约束自己。
据民警介绍,根据相关规定,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减轻责任。这起事故中,尽管李某驾驶转弯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因杨某逃离现场,需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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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