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谭双梅
2月5日16时许,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邕梧路,一栋五层半砖混结构的居民自建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20平方米,事故造成3人不幸身亡。(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2月25日,南宁消防发布通报,初步认定起火原因为一楼室内祭祀香烛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成灾。
通报称,火灾蔓延扩大原因有二。一是防火分隔不到位,该自建房除一楼门厅和二楼房间与楼梯间处设有隔墙外,其余楼层生活区域均与楼梯间直接连通。二是可燃物堆积、火灾荷载增大。该自建房内有大量纸皮、塑料制品等废旧物品乱堆放;一楼设有祭祀台,台下及周边堆积大量可燃物;楼梯也有易燃可燃物堆放,仅容一人勉强通过,遇火后迅速被引燃,形成建筑内立体燃烧。
据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系燃烧产生大量的高温有毒烟气,且迅速蔓延至各层。此外,室内废品杂物随意堆放,使用明火进行祭祀,加剧了火灾风险,为事故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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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