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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里开粉店,商家有营业执照,业主却头疼:味太大!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黎伊玮 文/图

近日,南宁市德瑞花园小区有业主反映,自从一住户在家中开螺蛳粉店以来,楼道里经常闻到较大的味道,前段时间遇上回南天,味道更加明显。住房变粉店,不仅味道大,住宅楼变成商用小店合不合适,也成为小区不少业主关心的问题。

居民楼上开粉店,有证经营但味道大

“整个楼道常有一股酸味,最近回南天味道更大。”小区12楼的业主黄女士说,同层楼一户邻居去年开了螺蛳粉店,她每天一出家门就会闻到很大气味,担忧进入春天后回南天增多,气味会更加明显。

▲该粉店开在居民楼里,平日楼道里味道较大。

2月14日,德瑞花园小区物业服务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有住户在小区3栋B单元12楼开螺蛳粉店,店主是一名租户,物管接到过不少业主关于该粉店的投诉。

“我们多次上门跟开粉店的住户沟通,有关部门也曾上门查看,粉店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属于正常经营。”该物管人员说,由于对方有证,按规定无法强制停业,只能告知经营者要更换抽油烟机,并将家门关起来以减少气味扩散和降低噪声。近日,在接到业主投诉后,物管已再次与住户沟通,并提醒其多加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粉店开业已半年,店主计划另寻铺面

2月15日,记者来到该粉店所在楼栋,走出电梯门后便闻到了一股螺蛳汤的味道。螺蛳粉店处在该层楼较偏的位置,客厅内摆放了3张桌子,大概能容纳10人同时吃粉。一名正在吃粉的女顾客告诉记者,她住在小区4号楼,因为方便,经常来该店吃粉。

▲粉店面积较小,食客来自小区内外。

店主罗女士表示,她来南宁租房开粉店有半年了,每天上午11时至晚上8时左右营业,来吃粉的顾客有小区的住户,也有小区外的食客。

针对被小区业主投诉一事,罗女士说,她刚开张那段时间被投诉较多,但已按物管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改进了,“粉店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小餐饮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件都齐全。”

不过,罗女士表示,她预计一个月之内就会将粉店搬走,“我在找实体店铺了,还是想在德瑞花园小区附近租铺面,因为老客户比较多”。

小区“住改商”现象普遍,申请禁止须备案登记

2月15日、16日,记者在德瑞花园小区及周边多个小区走访发现,这些小区内有不少住房都改成了经营性用房,包括英语培训中心、私厨馆、美容养生会所、保险公司等,多以1至2楼为主。住在德瑞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表示,小区楼房“住改商”现象普遍,“在1楼开店大家还能理解,但若开在其他楼层,来往的陌生人增多,居住安全得不到保障”。

▲德瑞花园小区内,不少住宅楼改成了经营性用房。

办齐相关证件后,个体户是否就能在住宅楼里开店?对此,南宁市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市场监管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材料齐全,不是禁办地址的都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商家,无法强制停业,“如果业主想要申请禁止其所在住宅楼‘住改商’,可以去所在辖区的市场监管所办理”。

青秀区市场监管局埌东市场监督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德瑞花园小区3号楼目前并未禁止“住改商”。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的确接到该小区3号楼业主对该粉店的投诉,但一直未见业主提交禁止“住改商”的申请材料。如果业主投诉后,经营者仍未搬走,业主还要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等材料,才能申请办理禁止“住改商”相关事项。

“住改商”应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广西景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辅崇指出,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黄辅崇说,租户也需要遵守“住改商”的相关规定条件,持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在允许“住改商”的住宅楼里从事经营活动,受到影响的业主可以根据受影响的具体因素,如噪声、气味、垃圾等具体问题,找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处理。

广西中司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春燕表示,小区住宅的公共领域包括楼道等,是由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需要全体业主共同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公共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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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