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广西高速交警一大队在桂林收费站查处了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事司机称“都是为了哄小孩”。
当晚11点,执勤民警正在收费站例行检查,一小车司机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时,多次假吹拒检,经民警再三警告后才老实配合检测。经查发现,司机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据孙某交代,他们从阳朔玩回来,晚饭时喝了点酒,原本是妻子开车,但途中小孩闹脾气,为了让妻子哄好小孩不哭闹,就换了自己来开车。
事后,民警对孙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实施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1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温馨提醒
饮酒会导致人体运动机能低下,判断识别能力与视觉反应能力大幅下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编辑 戴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