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郭燕群/文 邹财麟/图
曝光同学隐私、进行网络恐吓和骚扰,互联网的欺凌谁来治?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频发,能否开设游泳课从源头防范化解?父母需要养老和护理,非独生子女能否享受护理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安全教育、养老等民生热点提出建议。
保护未成年人,完善制度预防网络欺凌
曝光同学隐私、进行网络恐吓和骚扰……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网络欺凌随之出现,欺凌的对象大多指向未成年人。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4.4%。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进行学习、社交、游戏,校园欺凌也开始向线上蔓延。
▲一学生使用手机玩网络游戏。
陈伟雄代表认为,目前,网络欺凌极易脱离监护人、学校的视线范围,难以被发现和制止。同时,遇到网络欺凌后不告诉父母和老师,也是未成年人最常见的处理方式。如何防范未成年人之间的网络欺凌,已成为亟待重视的问题。
陈伟雄建议,出台相应法规制度,对网络欺凌行为进行界定、规范处置,建立网络欺凌未成年人分级处理制度。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等应当针对网络欺凌受害者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及时有效打击惩处相关违法行为。
关爱老年人,增加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护理问题日益严峻。为了给独生子女尽孝尽善的机会,让社会对老年人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早在2017年5月,自治区出台的有关规定提出: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的,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5天的护理假。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用人单位不得扣减。
▲关爱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图为一位老人在晒太阳。
黄秋茗代表认为,目前,广西的护理假制度只针对独生子女群体,而将非独生子女群体排除在外,不适应当前和未来社会养老的需求。
“在工作的大部分非独生子女群体的父母年龄也大了,有长期护理的需求,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保护。”黄秋茗说,目前,四川、内蒙古、黑龙江等地,已对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期作出明确规定,“非独生子女也可享受带薪护理假,但天数略短于独生子女”。
北京、江苏、湖北等地还规定,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护理假,比如老年人的配偶,丈夫年满60周岁生病住院治疗期间,仍在工作的妻子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护理假。
黄秋茗建议,广西根据社会发展现状重新规范子女护理假,增加非独生子女的护理假期,甚至其他有赡养义务的人员也可以享受护理假,将护理假制度覆盖到所有职工群体,为老年人安度晚年保驾护航。
防范溺水事故,中小学能否开设游泳课
每年暑假都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2020年,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就出台了相关工作通知,要求做好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地要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场所建设,坚持堵疏结合,引导学生在落实防护措施、有成年人看护的前提下安全游泳。
▲暑假期间,孩子们在学习游泳。
自治区相关文件也要求,学校要充分利用社会已有游泳场所,努力在义务教育阶段开设游泳课,开展游泳技能培训,指导学生基本掌握游泳技能和自救自护方法,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有效避免溺水事故发生。但是,目前仍有不少学校未实质性开展中小学生游泳教育。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陈祖谦代表建议,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研究制定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落实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游泳教育。
此外,陈祖谦建议,落实游泳教练、安全救护员专项培训经费,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各方筹措资金等方式,落实游泳池建设经费保障。可以按照“试点先行、点面结合、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实现中小学毕业生全部学会游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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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