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钟小启
1月10日至11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依法远程公开开庭审理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詹冬发涉嫌犯受贿罪一案。
▲庭审现场。法院供图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至2020年,被告人詹冬发在先后担任防城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防城港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孔某某、李某、许某某、李某某、魏某某等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245.9037万元(其中390万元未遂)。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詹冬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詹冬发受审。法院供图
庭审中,詹冬发表示,对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忏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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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诗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