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张文卉 文/图
12月15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在北海市斜阳岛举办“2022年罚没救助水生野生动物放流活动”,将来自执法机关罚没、误捕和搁浅救助,且已经专业机构妥善救治和野化训练,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的6只绿海龟和100只中华鲎放归大海。
▲工作人员将中华鲎放归大海。
2021年新版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里,北部湾海域常见的海龟、中华鲎等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均有了提高,其中海龟类的保护级别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提高到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鲎的保护级别从自治区重点保护动物提高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目前,全球现存超亿年历史的动物基本都是水生动物,中华鲎、海龟等很多种是从恐龙时代甚至更早的年代顽强地生存下来的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这些物种有着重要的生物地理学和生物进化研究价值,是科学研究的宝贵财富,同时具有生态、科学、经济、社会和文化价值。
广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通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宣传、加强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和经营利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协同林业和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打击非法捕捞、交易、运输、食用、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全区共查办案件78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59人,罚款26.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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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