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近期,随着防疫药品等市场需求的猛增,部分涉疫物资出现价格异动。12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市、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确保涉疫医疗药品、防护用品等涉疫物资价格稳定。
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迅速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以药店、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和网络平台药品医疗器械等经营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快开展三类涉疫物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散布虚假信息、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各类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针对当前出现的部分涉疫物资价格上涨问题,加强涉疫物资线上线下市场价格监测监管,重点监测抗原检测试剂、连花清瘟、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阿莫西林、布洛芬、N95口罩、板蓝根、甘草以及氯雷他定、宣肺败毒颗粒、磷酸奥司他韦颗粒等商品价格。对不正当价格行为,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立案查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通知还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2月20日前组织召开三类涉疫物资重点企业政策指导会,共同维护涉疫物资市场秩序。同时,进一步强化防疫物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疫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做好重要医疗物资储备工作。
记者注意到,广西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迅速行动。例如,玉林市场监管局对相关生产经营者发出“十不得”提醒告诫,对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违法行为,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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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