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崇左市龙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百色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徐毅受贿一案。该案由龙州县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龙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徐毅在看守所远程视频讯问室接受审判。
▲庭审现场。来源:龙州县法院微信公众号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毅2014年5月至2021年5月担任宁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江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百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百色起义纪念园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周某某、江某、蔡某某等19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718.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犯罪事实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徐毅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罪。法庭宣布案件择期宣判。
据了解,徐毅历任宁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江州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区长,百色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百色起义纪念园管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正处长级)等职务。2021年7月,调任百色市田阳区委副书记(正处长级)。2022年5月,徐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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