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下午,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某单位的会议室内,一名身着“火焰蓝”的“消防员”利用课件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吸引多名市民参与。培训结束后,“消防员”开始推销产品,在场的黄先生产生疑心,拨打110报警。
民警与消防队员到达现场后发现,推销产品的“消防员”谭某实为某消防器材公司员工,培训是为了推销公司产品,该公司近期已在钦州市大垌镇、那丽镇和贵台镇开展了多场看似培训实为推销的活动。
据了解,谭某培训的内容没有涉及消防法律法规、安全疏散逃生以及查改安全隐患等知识,受众的消防安全能力得不到保障和提升。在培训过程中,谭某还以调查问卷的形式推销消防产品,产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谭某随后被警方带走并进行警示教育。
消防部门提示,消防部门开展安全培训和灭火救援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推销任何产品。如果碰到此类行为,首先要注意鉴别当事人身份,要求其出示有关证件,并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证实活动真伪。如果发现有人冒充消防人员,注意收集好证据,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积极提供相关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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