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要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另外,生态环境部将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1 部署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司司长刘友宾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以下称《行动方案》),部署蓝天保卫战三大标志性战役,推动全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其中,《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行动方案》聚焦细颗粒物(PM2.5)污染,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为重点时段,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以及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为重点地区,针对区域不同污染特征,聚焦主要矛盾和关键问题,提出针对性攻坚措施,同时强化区域协作机制,精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全国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70%以上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东北地区、天山北坡城市群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减少30%以上。
另外,《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为国家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的重点地区,以5-9月为重点时段,加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行动、VOCs污染治理达标行动、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臭氧精准防控体系构建行动以及污染源监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5%,VOCs、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相关省(市)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城市为重点,强化部门、区域协同防控,开展五项攻坚行动,包括推进“公转铁”“公转水”行动、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行动、重点用车企业强化监管行动以及柴油货车联合执法行动。到2025年,运输结构、车船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机动车船、工程机械及重点区域铁路内燃机车超标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国柴油货车排放检测合格率超过90%,全国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12%,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货车保有量占比力争超过40%,铁路货运量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
刘友宾表示,生态环境部将定期调度各地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通报空气质量改善状况,推动将标志性战役年度和终期有关目标完成情况,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地区依法依规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有关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2 健全外来入侵物种预警监测体系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介绍,COP15会议(《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制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明确新的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转型变革。在制定新的全球目标时,应充分吸取“爱知目标”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既要提振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雄心和信心,更要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充分考虑目标的可达性、可操作性以及各国的发展差异,提出切实可行的实现路径。
与此同时,“框架”还应坚持公正、透明、缔约方驱动原则,完善执行机制和保障条件,特别是要重视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的不足,加强资源调动、科学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在资金、技术和人才方面切实提升发展中国家的履约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崔书红说,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中国认真落实“爱知目标”,明确各项任务和责任,目标执行取得积极成效。第五版《全球生物多样性展望》中也多次提到中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宝贵经验。
一是生物多样性主流化成效显著,探索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担当、公众参与”的生物多样性治理模式。二是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力度持续加大,协同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等突出环境问题。三是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
崔书红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深入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更新修订《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持续深入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的预警和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提供更多的中国实践,贡献更多的中国智慧。
3 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
会上有媒体提问“今年7月长江白鲟被正式宣布灭绝,长江江豚也是濒危物种,这是否意味着长江禁渔未能发挥出恢复长江生态系统的作用?”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介绍,物种濒危、灭绝是当前全球面临的突出的普遍性问题,越发凸显了全球采取共同行动、扭转生物多样性丧失被动局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2019年5月,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科学政策平台(IPBES)发布的全球评估报告指出,人类活动已经改变了75%的陆地环境,66%的海洋环境受到影响,超过85%的湿地已经丧失,全球四分之一的物种正遭受灭绝的威胁,三分之一的海洋鱼群被过度捕捞,近五分之一地球表面面临动植物入侵风险。2020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的评估结果显示,全球有41%的两栖类、26%的哺乳类动物和14%的鸟类处于受威胁状态,全球生物多样性普遍受威胁的形势还在持续恶化。
崔书红表示,自2020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捕,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2020年12月,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长江保护法》颁布,为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长江野生物种生境得到极大改善。长江流域已建立保护长江江豚相关的自然保护区13处,覆盖了40%长江江豚的分布水域,保护近80%的种群。
调查显示,2017年赤水河率先试点全面禁捕后,赤水河鱼类资源量增加了近1倍,特有鱼类早期资源种数由禁捕前的32种上升至37种,资源量达到禁捕前的1.95倍。2020年和2021年,鄱阳湖刀鲚的资源量增加了数倍,已溯河洄游至历史上限洞庭湖水域,多年未见的鳤鱼在长江中游再次出现。在南京、武汉等长江干流江段,“微笑天使”长江江豚出现频率显著增加,部分水域单个聚集群体达到60多头,自由欢快地逐浪长江。
“总的来看,实施长江重点流域禁渔,是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的关键之举。”崔书红表示,生态环境部将落实长江保护法,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深入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推进长江流域珍稀、濒危物种保护。
4 “绿盾”专项行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
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介绍,自2017年起,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侵占和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督促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截至2021年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完成率达94.7%,其中,17个省份的整改完成率高于95%。
通过“绿盾”专项行动,集中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一些地方不再敢随意侵占自然保护区,对“国之大者”有了敬畏之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人类活动问题总数和面积实现了明显“双下降”,基本扭转了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趋势。
今年,生态环境部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开展“绿盾2022”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向地方推送了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重点人类活动问题线索,组织各地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修复。
生态环境部将继续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组织好“绿盾”专项行动等监管工作,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地生态安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