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要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占比不能低于50%。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双师型”教师如何认定?教育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并明确今后在晋升、评优等方面,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主要适用于职业学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按照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基本标准(试行)》,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既要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又要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过岗位实践,能够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教育部还对中职、高职不同层级“双师型”教师应具备的条件提出要求,比如,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申报“高级”双师型教师时,还需具有丰富的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实践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在实习实训教学、设备改造、技术革新、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高级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高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职称),或具有相应的能力水平。
晋升评优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职务(职称)晋升、教育培训、评先评优等方面应向“双师型”教师倾斜,课时费标准原则上应高于同级别教师岗位。同时,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对“双师型”教师能力素质进行不超过5年一周期的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