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问:
我去参加气排球运动,打球的时候被队友撞伤了,我能否向队友主张赔偿?
韦显瑞律师回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除外。
文体活动本身具有一定危险性,参与人应当对此有一定的预见,一般情况下文体活动参与人应当坚持自甘风险原则,自行承担风险责任,不应当追究其他参与人的赔偿责任。据上述规定和分析,一般情况下,陈女士是不可以向队友主张赔偿的,除非队友对陈女士受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队友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值班律师:韦显瑞 广西万通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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