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上午,在梧柳高速苍梧县岭脚路段,一辆摩托车因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而被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拦下。据悉,这是广西立法禁止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后,交管部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摩托车不得进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4日上午11时,梧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巡逻至G6517梧柳高速苍梧县岭脚路段时,突然发现前方有摩托车轰鸣声,巡逻组立即上前,鸣笛示意摩托车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
经询问,摩托车驾驶员莫某某计划从苍梧县岭脚镇前往广东肇庆市,他认为走高速公路更便捷,交警应该不会发现,谁知刚上路就被逮个正着。
民警检查了莫某某的驾驶资格及摩托车的车况,并综合现场情况分析后,决定让其驾驶摩托车走应急车道,巡逻组在旁边“护送”,引导其到最近的出口驶出高速公路。随后,民警对莫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引导其到辖区大队处接受处罚。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虽然广西已禁止摩托车上高速,但仍有一些摩托车手不以为然,抱有侥幸心理。拥有近20年摩托车驾龄的许师傅告诉记者,广西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公路是出于对驾驶员安全的考虑,摩托车几乎没有防护装置,属于“肉包铁”,一旦在高速公路上遇到横风、大卡车超车产生的强大气流时,摩托车的稳定性会受到较大影响。此外遇到雨雪雾天气时,低能见度和湿滑的地面也不利于摩托车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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