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临汾洪洞县人民检察院发布一则案件通报显示,一村民在自家药材地投放毒玉米毒死同村9只山羊后,该村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对此,律师认为,该村民的行为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受到刑事处罚。现实中,农民庄稼地遭人或牲畜破坏,可报警处理,还可以保留证据,向法院起诉。
洪洞县人民检察院通报显示,2021年2月1日,因自家药材地经常被羊群踩踏、啃食,村民杨某从家中拿出农药浸泡过的玉米粒撒在地垄附近,并在药材地两侧各摆放了一块写着“小心有毒”的纸箱片警示他人。次日,同村村民张某放羊至该处时,9只山羊吃了杨某投放的毒玉米粒后死亡,9只山羊价值13940元。案发后,杨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赔偿张某23600元,取得了谅解。
经检测,杨某药材地里的玉米粒及死亡山羊胃内容物中均检测出甲拌磷,该药物属于剧毒类有机磷农药。
近期,洪洞县人民法院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现判决已生效。
在自家药材地投放有毒玉米粒,并设置了警示牌,为何还会获刑?
对此,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付建律师认为,杨某的药材地并非封闭独立的空间,而是公共开放区域,杨某在该地投放的毒药属于毒害性物质,对于家养动物、野生动物等不特定对象都具有威胁性,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因此受到刑事处罚。虽然杨某是为了保护农田药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由于其防卫手段过当,投放危险物质导致他人财产遭受损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由于没有造成严重的结果,加上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因此可以从轻处罚。
“但羊群啃食确实导致杨某的财产权遭受侵犯,杨某可以选择报警,或者在知道侵权人以后保留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付建表示,报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震慑他人故意侵权的行为,可较快解决问题或者缓和邻里矛盾。此外,现实中,农民可以在农田边界设置篱笆、铁网等障碍物,防止其他动物进入或者野生动物误入农田。还可以安装监控摄像,以便庄稼遭受损失后,保留相关证据,与牲畜管理人进行协调,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