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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飞线给电驴充电引发火灾,小区物管被罚4万元

阅读数:531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陈程 记者:谭双梅
物管公司承担着小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今年7月,南宁某小区的陈某违规停放改装过的电动自行车并飞线充电,结果车辆自燃引发火灾,造成1人受伤。事发后,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8月30日,该小区物管公司也被罚款4万元。

7月14日,在南宁桃源路一小区内,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充电时自燃并发生爆炸,火势蔓延成灾,造成1人重伤。

▲事发现场。南宁消防供图

据了解,该电动自行车曾被改装,车主陈某违规将车辆停放在楼梯间,并私拉电线充电,导致了事故的发生。7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分局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同时,小区物管公司承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但却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车辆违规停放、充电,也应担责。8月30日,南宁市青秀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4万元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不得私自加装、改装蓄电池;禁止入户或私拉飞线充电,不得在建筑内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物业公司要对管理区域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集中管理,做好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的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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