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北京某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男大四学生以“cosplay”(角色扮演)的形式与两名男网友拍摄淫秽视频,并将拍摄的六十余个淫秽视频利用推特、微信、QQ软件等进行贩卖、传播,非法获利数千元。据悉,该男子因犯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在网络传播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人们在尽情享受网络空间带来的丰富资源和极大便利时,却有人利用它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非法获利,让人感到意外的是,这其中不乏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刚某某就是其中的一位,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迎接他的不是“毕业证”,而是“逮捕证”,四年大学等于白读!
刚某某是北京某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在2021年1月至6月间,他多次身着“碎花长裙”“日式高中校服”“洛丽塔”等进行角色扮演,与两名男网友拍摄淫秽视频,并将拍摄的六十余个淫秽视频利用推特、微信、QQ软件等进行贩卖、传播,非法获利数千元。在毕业答辩前夕因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21年9月,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刚某某提起公诉。
2022年1月,刚某某因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刚某某回忆,父母从小离异,自己随母亲改嫁后,继父经常动手打他。2021年1月初,其找朋友注册了一个推特账号,之后就在这个账号上发布一些淫秽视频小片段,并在后面附上微信号和QQ号,如果想看视频完整版,就加他微信或者QQ好友,每段视频60-80元不等。刚某某称,这些淫秽视频的内容都是其与其他男性的不雅视频,并且都是自己拍摄的,自己这样做也是为了挣点钱花。
本来,刚某某也能像大多数大学毕业生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但如今只能在看守所反思了。对于自己所犯的错,刚某某懊悔不已。
检察官提示
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时刻保持思想的纯洁和精神的高尚,牢固树立“幸福是靠奋斗出来的”的思想意识,通过合法渠道及努力获得报酬,切勿心存侥幸,触犯法律底线,断送自己的前途。
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网络空间不是“世外桃源”,更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活动中要自重自爱,自觉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谨言慎行,维护网络良好传播秩序,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二条第二款: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