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的黄先生花12.9元,在美团外卖上点了份炒粉、烤串,却在炒粉中吃出一只蟑螂。面对这份意外“加餐”,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在美团外卖和商家已经赔偿300元的基础上,法院判决商家再赔偿700元。
2022年1月10日晚近12时许,黄先生通过美团外卖在南宁某美食店处,点了鲜肉炒粉一份、碳烤热狗3串,总价20.6元、打包费1.3元,经使用美团红包、津贴优惠后,实付12.9元,该订单由美团快送配送。但收到外卖后,次日凌晨,黄先生通过美团平台投诉,其在食用鲜肉炒粉过程中发现一只蟑螂,双方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事情发生之后,黄先生在翻看外卖平台评价时发现,不止一位用户对该商家菜品及卫生情况进行过吐槽,该美食店确实存在生产环境脏乱、食品质量不过关等问题。黄先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遂将南宁某美食店告上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要求该美食店赔偿1000元。
某美食店辩称,黄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能说明蟑螂是外卖食品中夹带的,他们怀疑黄先生将蟑螂放入外卖中索要赔偿。而且,经过协商,已经与美团外卖平台共同赔偿黄先生300元,由美团公司赔偿180元,并从该美食店处扣除120元。
法院认为,黄先生主张涉案鲜肉炒粉中存在蟑螂,提交有照片及其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为证,结合黄先生陈述的事实,其提交的证据相互之间形成证据链,可印证其主张具有高度盖然性。由此,法院认定其在食用涉案外卖食品时,食品中存在蟑螂。
黄先生向南宁某美食店购买涉案鲜肉炒粉,该美食店有义务确保提供的食品安全、卫生,该美食店提供给黄先生的食物中有蟑螂,该食物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黄先生主张被告赔偿1000元,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扣除黄先生从美团平台获赔的300元,某美食店尚需赔偿700元。
主办该案的李法官提醒,在外卖服务普及的当下,消费者在食用外卖食品时发现问题,要注意保存好相关凭证,如网络订单凭证、支付凭证等。在食品中发现异物时,应当注意保存好发现异物过程的相关证据,如录制发现异物过程的视频,有条件的情况下保存证据原物。在通过协商未能解决问题的情况下,可以保存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辅以佐证,向外卖平台、行政机关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外卖维权须以合法合理为限度,如果无中生有、恶意索赔,也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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