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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罚款!7月起在崇左经营露天烧烤要注意这些→

阅读数:0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农诗祺(见习) 记者:巫碧燕
违者将被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月21日,崇左市召开《崇左市经营性露天烧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公布施行新闻发布会。《规定》聚焦城市露天烧烤经营无序、油烟污染、噪声扰民等群众反响强烈的社会问题,对经营性露天烧烤行为进行规范,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并具体负责对露天烧烤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监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管理。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根据应急需要采取停止所有露天烧烤活动的应急措施。

《规定》还要求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安装合格的油烟排放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配备废油和潲水等收集容器、提示提醒顾客文明用餐等9项行为准则。

公众对露天烧烤经营区域和时段的划定最为关心。《规定》中明确:划定露天烧烤经营区域、经营时段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向社会公布。在划定的区域、时段外从事露天烧烤经营活动或者提供场地的,由市、县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经营性露天烧烤管理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是崇左市在地方立法中进行“小切口”精准立法的一次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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