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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草签合同,买车变租车!二手车标价6万8,市民花了8万9还没拿下,一看合同……

阅读数:318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李思叡 记者:巫碧燕
融资租赁也不能违反诚信原则。

近日,南宁的廖先生向南国早报反映,他通过分期付款,在快一(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快一公司)购买一辆价值6.8万元的汽车,付“尾款”时才发现,自己签订的是租赁协议。他支付了8.9万元之后,车子仍被快一公司以违约为由拖走。

2019年10月31日,廖先生来到南宁市秀厢大道的快一公司看车。销售人员告诉他,一辆二手别克英朗总价6.8万元,分期购车方案有三种。他选择了“12个月可以过来提前还款”的方案,即支付12466元(含首付5000元,第一个月月供2666元,2800元分期手续费,2000元GPS费用),月供满一年后,一次性结清尾款42850元,即可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

undefined▲快一公司销售人员发送的“购车”方案。

廖先生说,当时他看到合同上有“租赁”字样,但对方说签合同只是走形式,“就稀里糊涂地签了”。

undefined▲廖先生与快一公司签订的合同首页。

一年后,廖先生准备支付尾款时,对方却要求他按照合同支付。他这才发现自己签下的是租车协议,月租是2666元,租期48个月,加上各种费用,总计140434元。

廖先生发现不对劲,一边跟快一公司协商,一边继续支付“月供”至29期,总金额已经达到了89780元,远超出了该车6.8万元的标价。今年4月13日,快一公司以廖先生不履约为由,将车子开走。

梁先生此后遇到了7名有相同遭遇的“购车者”,市民何先生便是其中之一。这几天,何先生多次联系快一公司的销售人员,但对方已经不接电话,他到快一公司协商,发现公司已搬走。

undefined▲在一些投诉平台上,有关快一公司的讨论。网络截图

6月15日,记者联系上一名自称快一公司售后服务部的负责人林先生。他说,廖先生与公司签订的是融资租赁合同,即以租赁的形式获得车辆,公司希望以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说,公司目前还在南宁,但没有营业,售后没有中断。

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表示,融资租赁虽然是合法的经营形式和交易方式,但在进行交易时,交易双方都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能违反诚信原则。若经办人员作出与合同内容不符的表述或者承诺,很可能涉嫌欺诈,将要承担欺诈民事法律责任以至诈骗的刑事法律责任。赵律师说,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重要最全面的证据,是交易双方权利义务的体现。消费者若不看合同内容就签字,一旦权益被侵犯,就会给自己维权带来很大的困难,让自己处于不利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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