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5时03分许
一辆车牌号为桂GL***8号的小车
行驶至来宾市中南路
与翠屏路交叉口处时
停了下来
10分钟过去了
30分钟过去了
1个小时过去了
......
这辆长时间没有动静的车
引起了过往群众的注意
于是有群众拨打了报警电话
7时10分许
接到群众报警的
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执勤民警
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看
执勤人员上前查看时,驾驶位车门处于打开状态,而驾驶人正坐在座位上呼呼大睡,身上有浓郁的酒味。随后,执勤人员将该男子叫醒并将其控制住。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6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6月3日(端午节)17时许,李某与家中老人一起前往某小区的大哥家中吃团圆饭。结束聚餐后,李某回到家中喝了2杯50度左右的药酒,随即休息。
次日凌晨12时许,李某接到大哥的电话,得知老人高血压突发,于是就驾车前往送药,随后,觉得疲惫的李某就在大哥家休息。
4时30分左右,李某驾车回家,行驶至中南大道与翠屏东路交叉路口中南大道由东往西左转弯车道等红绿灯时,突然感觉胸口发闷,头晕晕沉沉的,不知怎么就昏睡过去了,直到交警的出现。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李某将面临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酒驾、醉驾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会危害驾驶人和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希望每一位驾驶人
都能够自觉遵守交规
拒绝酒驾
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