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象山区首例涉养老诈骗案件落下帷幕。被告人白某某因假借办理养老保险骗取被害人於某某共计6000元。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加上白某某有诈骗罪前科,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三万三千元,并责令其退赔诈骗所得赃款。上述判决已于日前生效。
在本案中,被告人白某某原在象山区开设互帮劳务服务部,其经营范围是为居民提供劳务服务。2019年3月,白某某以帮助办理养老保险的名义,骗取被害人於某某的信任,将於某某的养老钱6000元收入自己囊中。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