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宁七旬老人“借”儿子儿媳名义买房,儿子却想独占房产,还要断绝父子关系!

阅读数:285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梁冰欣 记者:王斯
法院这样判……

74岁的老黄夫妇因年龄原因害怕办不下贷款,便“借用”儿子和儿媳的名义贷款买房。万万没想到,儿子不仅想独占房产,还把老两口赶出家门,要求断绝父子关系。6月9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通报,最终判决该房产归老黄老两口所有,儿子和儿媳妇将房产过户至老黄夫妇名下。

老黄和老伴都上了年纪,想在南宁买房养老,又担心年纪太大银行不会放贷,遂听从售楼部建议,用儿子小黄夫妇俩的名义贷款买房。

2016年初,老两口与儿子、儿媳俩签订了《房屋权属确认书》,确认由老两口支付首付款27万元,以儿子儿媳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房贷由老两口按月转账到儿媳妇的银行账户,再由银行划扣,并专门确认了房屋权属归两老,不是儿子儿媳夫妻的共同财产。

新房交付后,老两口和儿子儿媳还有孙子一同入住,房子也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在儿子儿媳名下。一开始一家五口其乐融融。不想2021年,儿子与儿媳因为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几番争吵之下儿媳带着孩子离开了家。儿子也因为其他房产的分割问题与老两口翻脸,数次以新房登记在其名下为由,驱赶两位老人搬离。老人报警处理,也没能化解双方的矛盾。

老黄夫妇一气之下,将小黄夫妇一起告上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要求确认房屋归老两口所有,儿子儿媳将房屋过户至老人名下。为此,两位老人还四处凑钱将房屋尚欠的按揭贷款提前还清。

法庭上,小黄承认是父母“借名买房”,但要求父母必须将另一套自建房部分分割给他,才肯协助过户,同时要求断绝其与老黄的父子关系。

法院认为,从各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权属确认书》及当庭陈述来看,双方当事人对于新房是老黄夫妇出资购买并无异议。老黄夫妇为获取银行贷款,借用小黄及儿媳妇名义购买房屋,虽然违反了银行的信贷监管政策,但并未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法院对双方《房屋权属确认书》的效力予以认定。现该房屋已将偿还完全部按揭贷款偿解除抵押登记,老黄夫妇要求两被告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客观条件达成,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小黄要求与老黄断绝亲子关系,违反公序良俗,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

主办该案的法官提醒,“借名买房”虽然可以使本不具有购房资格或贷款资格的人达成买房目的,但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在“出名人”否认借名买房,而主张是借款用于买房的情况下,如果“借名人”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合意的,法院往往不会支持房屋归“借名人”所有。此外还可能面临“出名人”擅自处分房屋,或因“出名人”的债务导致房屋被强制执行等风险。买房人请慎重选择。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