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联合印发通知,自6月1日24时起,降低广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后单人价格为不高于16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多人标本混检价格为不高于5元/人次(含试剂等耗材),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为不高于6元。
通知要求,此次调整后价格均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调价后,单人价格较调价前减少了12元/人次,混检价格较调价前减少了3元/人次,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较调价前下降了9元/人次。如属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新冠病毒核酸多人混检按最高不超过3.5元/人次计费。
通知还要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并在提供检测服务时主动告知,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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