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年度立法工作会议。记者获悉,南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计划确定。
根据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将安排条件比较成熟、在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有33件,安排抓紧调研、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有25件;优先安排工业振兴、科技创新、营商环境、生态保护、民生保障、社会治理、乡村振兴等领域的立法。
为回应群众的急难愁盼,增强大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市人大将通过立法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如制定南宁市城市更新条例、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管理规定,修改城乡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同时,计划开展城市人行道规划建设、智慧城市促进等项目的立法研究。
为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市人大将制定乡村产业振兴促进条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规定等法规,开展震东集中安置区管理、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管理等项目的立法研究。
教育立法是科教振兴的保障,为大力推进科教振兴,南宁将制定科技创新促进若干规定,修改民族教育条例等法规。此外,还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制定如饮食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城市绿化条例、郁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双碳”控制行业管理、光污染防治、绿色建筑建设管理等项目立法研究。
今后5年,南宁市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室外公共健身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设条例、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等法规,修改民族教育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等,通过民生立法增进福祉,共享发展成果。
随着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为抓好防疫稳定安全,市人大还将制定法治社会建设促进条例、修改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消防条例等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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