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南宁一市民在西乡塘区相思湖北路,捡到一只“落难”的猫头鹰宝宝,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站派出所民警和居民联手把猫头鹰带回照顾。25日,南宁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工作人员将猫头鹰接走。
5月24日,南宁市公安分局西乡塘站派出所接到居民李先生报警称,在相思湖北路的草坪内有一只小猫头鹰,疑似从树上掉落,需要救助。“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马上去处理。”民警说完,马上赶到现场。
在现场,居民用纸板为小猫头鹰支起一个小帐篷。只见猫头鹰宝宝只有手掌大小,眼睛为明黄色,周身还有白色的绒毛,身上看不到有外伤,呆呆萌萌,非常可爱。
在确定周边没有猫头鹰的母体后,为了猫头鹰宝宝的安全,民警和居民小心翼翼地把猫头鹰转移至纸箱内。随后,民警将它带回派出所照顾,同时联系了南宁市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工作人员。
5月25日,工作人员赶到派出所查看幼鸟情况,确认是一只正在学飞的猫头鹰宝宝,身上无明显的伤痕。之后,工作人员将猫头鹰带走,表示等具备放生条件后再放归大自然。
专家提醒:
这段时间正值鸟类繁殖、幼鸟学飞时期,加上天气多变,常有类似情况发生。工作人员提醒市民,遇到“落难”的野生动物时,可以先确认周围环境是否存在其母体,避免盲目带离该地点违背野生动物的生存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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