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获悉,政策规定,五类特困行业企业可办理手续阶段性缓缴社保费中单位缴纳部分。南宁市市区内七个南宁人社服务大厅均已开设“企业缓缴申请专窗”,截至5月23日已有60家企业办理该业务,缓缴金额548.92万元。
▲5月25日,企业办事人员到“企业缓缴申请专窗”办理缓缴业务。
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在缓缴期限内,南宁市的上述5类特困行业中的所有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到南宁人社服务大厅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4月至6月,今年内补缴即可;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今年4月至2023年3月,在2023年4月份补缴即可。
南宁邕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唐伟告诉记者,公司每月在三项社保费上需缴纳300多万元。疫情期间收入下降明显,缓缴政策保障了员工工资发放。等缓过这一阵,预计有关资金或补贴将可以到位。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参保管理科副科长农洁莹说,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不影响企业和职工的有关待遇。缓缴期限内,企业有人员退休的,在企业为参保职工补齐缓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费部分后,可正常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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