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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加油费、赠送物业费、送装修送车位…… 南宁楼市掀起购房补贴战丨早报天天见·周四楼市

阅读数:15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刘颖 记者:胡宁军 文/图
享受补贴的同时别忘防范风险。

 “五一”小长假过后,南宁楼市促销力度不减反增,尤其是各种“购房补贴”活动持续涌现,给众多购房者带来了不小的惊喜。业内人士表示,这是新一轮的“购房补贴战”,预计将持续至6月。

现象:“五一”过后 楼市促销上演接力赛

记者连日探访发现,南宁楼市促销活动正在上演“接力赛”,在“五一”购房优惠政策暂告一段落后,新的购房优惠却未见明显减弱,例如像“母亲节献礼”“520浪漫购”“5月闪购节”“超级周末”等各种名目的购房促销活动,接二连三涌现。活动覆盖了南宁楼市较为热门的五象新区、青秀区、江南区和兴宁区等板块,其中不乏华润、万科、保利等大牌开发商。

▲一楼盘推出“买房获赠车位”的优惠。

记者走访发现,在这些促销活动中,最为吸睛的还是“特价房”。像“‘5’字头入驻西大商圈”“‘8’字头价格安家白沙滨江带”“‘9’字头房价安家兴宁老城区”等营销说辞,尤其得到购房者的关注。与此同时,一些特价房专门做了前后价格对比,以此显示房价优惠幅度之大,这样的案例尤以五象新区最为普遍,像五象大道一楼盘宣称,其一套院墅产品,房价最高优惠幅度达42万元。

记者发现,这些特价房在现场展示出来的房源数量并不多,通常在5至10套,其中多数为低楼层房源,而且不少房源还标注有“已售”字样。在平乐大道一楼盘,记者随机挑选一套标注有“已售”字样的房源,登录南宁市住建局房产交易备案系统核对后发现,该套房源尚未备案。现场工作人员对此解释称“房子签约手续正在办理中,相关备案数据尚未上传”。

市场:诸多实惠的购房补贴成营销利器

记者注意到,相较数量不多的“特价房”,名目繁多的“购房补贴”却在各大楼盘盛行。

在邕江大桥附近一楼盘,购房者只要现场签约成交,就能获赠3至5年的物业费,如果叠加上“全民营销政策”,还可获得总房款1%至1.5%的税前现金补贴;在平乐大道一楼盘,业主只需预交1万元定金,即可获得有实物清单可查的价值10万元的“家装补贴礼包”,如果再加上团购补贴等购房优惠,购房者预计能额外获赠15万元的购房礼包;在银海大道一楼盘,客户若能在本月内签约成交,不仅能获得近20万元的首付补贴,而且还能获赠不低于10万元的车位代金券,届时,签约客户只需再补足3~5万元的尾款,即可获得一个产权车位。

▲一楼盘推出丰厚的家装补贴优惠。

与此同时,不少楼盘为了吸引客户前往楼盘看房,基本上都提前准备了米、油、工艺品等伴手礼,只要到场登记就能领取,有的楼盘甚至还额外向应邀到访的老客户提供加油费、茶水费等补贴,即便现场未签约成交,也正常发放。

有置业顾问表示,他所在楼盘给出的各种补贴礼包,对近期的成交很有帮助。因为这确实让他在邀约客户到访时多了一个筹码,尤其像类似“家装补贴”这样的大礼包,对于绝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刚性需求,能有效减轻购房者的整体居住安家成本。该置业顾问透露,这一两周里,已经有多名老客户冲着这份“意外惊喜”签约成交了。

说法:补贴战也是价格战 或持续至6月

“南宁楼市里的购房补贴活动已经不是小打小闹了,而是愈演愈烈,逐渐发展成了‘补贴战’。”五象新区一楼盘营销负责人说。记者在走访时也发现,“五一”过后近两周以来,仅在五象新区五象湖片区,就有不低于20个楼盘开展促销优惠活动,其中大多数为购房补贴活动。

据了解,近期各大楼盘促销动作持续不断,基本上是为年中冲业绩所“逼迫”。一家国内知名品牌房企的项目营销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该公司旗下各大楼盘的销售业绩虽然好于周边大多数楼盘,但仍与预期有一定差距,眼看年中考核在即,为了业绩达标,只能不断通过各种大促活动即“以价换量”的操作,搏出新增成交量。

该人士表示,当前市场各方对价格的波动很敏感,尤其是各大房企对“价格战”通常上是避而不谈,为此,大促活动不能明目张胆大幅调整价格,而是通过让利赠送补贴的形式,给出真金白银的实惠,让购房者把购房成本降下来。

多个楼盘的营销负责人向记者坦言,相关购房优惠促销活动短期内大概率不会停止,预计至少持续至6月。

提醒:享受补贴的同时别忘防范风险

针对楼市日前层出不穷的购房补贴,广西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杨宁律师提醒,购房者在购房时获赠补贴尤其是大额补贴的过程中,有必要留个心眼,提前了解相关事项并进行应对,以防范维权风险。

比如,购房者若获赠的是小区物业费补贴,那么有必要关注相关补贴的有效性。杨律师提醒,要是该补贴是以折现方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者大可放心“笑纳”,但要是在购房后才能享受的话,很可能出现难以兑现的风险。开发商在销售阶段所做的赠送物业费承诺,属于开发商单方的意思表示,如事后得不到物业公司的追认或物业公司反悔,开发商赠送的物业费将落空。

除此之外,小区完成交付后,不排除小区成立的业主委员会通过行使相关权利更换物业公司的可能。届时,新的物业公司大概率不会为开发商先前所赠送的物业费“买单”,此种情况下也会导致购房者享受的购房福利落空。

又如,购房者若获赠的是家装实物补贴,那么有必要对获赠实物或服务进行列单确认,有必要的话,列入购房补充条款。杨律师提醒,由于开发商赠送的家装实物(含服务)补贴可能是以购房者与第三方家装公司另行签订家装装修合同的方式达成,如果是以这种方式赠送,日后若出现家装质量方面的问题,则属于购房者与家装公司之间的争议。开发商不属于家装合同的主体,不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那么,购房者将难以向开发商追究相关的违约责任。

另一方面,由于赠送的家装免除了购房者的付款义务,若日后购房者收到的家装成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室内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环保标准等质量争议,不排除开发商会以免费装修为由,主张免除质量责任,增加了购房者的维权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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