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西乡塘区某村磨某承包的鱼塘,被附近一工地的泥水污染,导致鱼虾不断死亡。磨某索赔百万元,而施工方只肯赔10万,如果申请司法鉴定不仅耗时,而且鉴定费用昂贵。法官现场组织调解,请来水产畜牧专家分析讲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施工方主动赔偿46.6万元。
某集团公司承建的贵南高铁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地点,离磨某经营的农家乐自建鱼塘仅200多米。2019年以来,随着施工的推进,施工方挖掘出来的泥土不断增多,经雨水冲刷后,泥水不断流入位于下游的磨某的鱼塘。鱼塘水呈现浑浊的状态,并有大量淤泥堆积。磨某认为是施工导致水流被污染,从而造成其鱼塘内的鱼虾不断死亡。
在多次协商未果后,磨某将某集团公司告上南宁铁路运输法院,索赔各项损失100万。
法庭上,双方对污染责任认定、赔偿金额等分歧很大,磨某认为自己的损失上百万,施工方提出最多赔偿10万元。法官只得引导磨某申请鉴定,由专业机构对因果关系、责任大小、损失大小及恢复生态环境需要费用等作鉴定。
▲法官到鱼塘边现场组织调解,请来水产畜牧专家专业分析。
在准备鉴定的过程中,主办该案的唐法官经过与鉴定机构,以及水产养殖专家等专业人士沟通,了解到该案需要多个部门同时鉴定,不仅耗时冗长,而且鉴定费用昂贵。为了化解矛盾,2022年4月22日,法官组织双方到磨某的鱼塘边再次调解,并邀请了广西水产畜牧兽医局的刘键博士现场察看。
刘博士用其具备的专业知识,介绍鱼塘水质混浊的原因,悬浮物的危害及祛除方法,土壤中重金属超标的原因及治理方法,并提出了改善环境可使用的化学、物理或生物技术的方法及可能产生的费用,让双方当事人对案件情况有了更多的判断。
唐法官再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现场实际情况和恢复生态环境的可操作方案等多方面入手,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施工方主动赔偿磨某46.6万元,并承诺尽快做好后续防范工作。
▲磨某送来锦旗表示感谢。法院供图
5月11日,磨某给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主办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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