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当天表决通过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即日起实施。广西将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合力打造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共同富裕幸福家园、守望相助和谐家园、边疆稳定平安家园。
▲发布会现场。
广西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39%,各民族长期以来亲如一家,民族关系融洽,也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决定》共11条,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的主要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大力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现代化等方面的任务。强调了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职责要求,倡导群团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决定》结合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民族工作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明确了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安边兴边固边等具体任务,突出了广西独特的区位优势、面向东盟的开放优势、丰富多样的资源优势、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朴实和谐的人文优势等特色。
《决定》还明确,要办好“壮族三月三”等各民族共同参与的文化活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持续深化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人大代表用好代表联络站、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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