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山东苑先生投诉,称其网购了柳城县大埔镇一家扣肉店的两碗扣肉后,发现扣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商家的许可证号写的是食品经营许可证号,销售的却是预包装食品,且配料表标识不全。他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对这种违反食品安全法行为进行查处。
接到投诉后,柳城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来到扣肉店进行检查。老板林先生是今年1月21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网络经营,有自己的实体经营门店,在网上也申请开了网店,线上线下主要销售自制加工的扣肉。
执法人员称,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对于苑先生投诉称配料标示不全,标识中用“等”字代替其他配料,不清楚添加了什么,执法人员认为,扣肉配料添加就是酱油、盐、香芋,“等”字不会误导影响消费者,更不会影响消费者身体安全。
执法人员表示,苑先生所投诉的两个问题,经过核对相应的法律法规,扣肉店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
但是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扣肉标签存在一定的问题,林先生网上销售的扣肉标签上标注的是“保质期:15天,储藏条件:零下5度冷藏”,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了熟制食品贮存和运输的温度和时间要求,即使在冷藏条件下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也不得超过24小时。
林先生网络异地售卖的扣肉,通过普通的快递方式很难保证24小时寄到客户手上,并且快递时冷藏温度也很难保证。
▲本版图为通讯员陈致信 摄
目前,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已经对该扣肉店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立案调查,待下一步调查结束后,再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