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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社区强行选聘物管进驻老小区,业主能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撤出吗?

阅读数:0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李思叡(见习) 记者:黎莹遐(见习)
看看律师怎么说>>>

冯先生问:我是某老小区的业主,小区没有业委会,也没有物管公司管理。最近,社区强行选聘了一家物管公司进驻小区,很多业主都不同意。业主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物管撤出吗?

赵明堂律师解答:物管的进驻缺乏法律依据,但社区行为具有无因管理的法律属性,从某种程序上取得了一定的合法依据。建议业主仔细学习理解民法典对于无因管理的相关规定,再决定是否起诉。

值班律师:赵明堂18275765980

4月25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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