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问:我丈夫婚内出轨,把小车过户到第三者的名下,还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给对方6万多元,并购买赠予对方价值数千元的项链,我有权起诉第三者追回这些财产吗?
吴穷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处分,而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无效的,另一方有权要回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内出轨将财产赠予他人该如何处置,主要有两种理解:一是夫妻一方在与他人婚外情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同居对方,侵犯了夫妻关系另一方的财产权,这种赠与行为无效,应该全部返还;二是婚外情期间,彼此之间发生的赠予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单独判断:是否属于恶意串通、第三者是否存在善意不知情、是否损害了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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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周四)值班律师
麦鹰雄,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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