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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抓“贼”后用木棒殴打,还勒索赎金!南宁这7人被判刑

阅读数:45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梁冰欣 记者:黄乒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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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良勇村晚练坡村民廖成有被邕宁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同案的6名村民此前已被判刑。3年多前的一个凌晨,晚练坡数十名村民集体出动,抓获“偷鸡贼及同伙”后,捆绑殴打、索要赎金,后将赎金用于安装村里的公共视频。他们以为法不责众,殊不知已触犯刑律,如今情节严重的7名村民均因犯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抓到两名“偷鸡贼”

数十名村民木棒“伺候”

2018年11月初,晚练坡的村民家里经常丢鸡。为此,村里成立治安小组,轮流夜间值班。

据一村民回忆,2018年11月10日,他家丢了17只鸡,听说村里好几户人家都丢了鸡。当晚,他和村民廖成有在村里巡逻。次日凌晨1时许,两人在村里抓到一名鬼鬼祟祟的陌生男子,几十个村民闻讯陆续赶来,将男子捆绑双手。

男子承认偷了村里的鸡,并指认了偷鸡的现场,十几名村民将他绑在一棵龙眼树上后,在村子周围搜寻“偷鸡贼的同伙”。后据警方调查,该男子姓杨,确是去村里偷鸡的。

当天凌晨2时许,杜某、林某等4人站在村口的路边等着搬运海鲜。忽然,十几名村民拿着砍刀、钢管之类的器械,一边大喊“抓住他们”“打死他们”,一边朝他们冲过来,他们吓得撒腿就跑。重新会合时,他们发现杜某不见了。原来,无辜的杜某被村民误认为“偷鸡贼的同伙”,村民们将杜某也绑在那棵龙眼树上,然后殴打杨某、杜某两人。

无辜男子被捆绑殴打

同伴被迫凑3万元赎金救人

据杨某回忆,他被绑在龙眼树上后,有村民对他说:“拿两万块钱来,不然就打死你。”约一小时后,村民们抓回一名陌生男子,绑在同一棵树上,边打边问杨某是不是他同伙,他否认。由于他一直不答应交赎金,凌晨5时29分,村民报警。凌晨6时许,民警赶到现场将杨某带走。

在民警赶到之前,村民们用电动三轮车将被打得无法行走的杜某转移到另外的地方。原来,他们从杜某身上搜到一部手机,并联系上他的同伴孙某等人。

据孙某回忆,在电话中,他质问:“你们为什么抓我们的朋友?”对方没有回答,只说:“想要人就拿五万块钱过来。”孙某和同伴按对方指令进村,只见杜某躺在一辆电动三轮车上,嘴角流血,浑身伤痕。有几名村民与他们谈判,开口要5万元。孙某说明他们4人在等候搬运海鲜,与偷鸡一事无关,但对方坚持交钱才能放人。他说只能凑到3万元,对方同意了。在清点现金时,孙某偷偷拍照作为证据。

交出杜某时,有晚练坡的村民威胁说:“不许报警,不许在南宁市内就医,不然见到你们就打死你们!”孙某等人把杜某抬上车送到防城港市中医院救治,之后报了警。经法医鉴定,杜某的伤构成轻伤一级。

晚练坡村民们得到3万元赎金后,把其中2000元奖给“立功”的几名村民,余下的2.8万元用于安装村里的公共视频。

情节严重的7名村民被判刑

部分村民认为“抓小偷犯法太冤”

2021年3月25日,晚练坡多名村民因在此案中涉嫌犯罪陆续被警方抓获,其中包括“坡主任”廖成就。部分村民表示不解,认为“抓小偷都犯法,太冤”。次日,晚练坡数十名村民联名向执法部门递交《关于2018年11月11日晚练坡群众抓获偷鸡贼案件的说明》。

▲晚练坡数十名村民联名向司法机关递交《情况说明》。

2021年9月,廖进康、黄武荣、黄振模、廖成就、廖京作、廖成志等6名村民,因在抓贼事件中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其中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另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今年3月25日,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认为“廖成有参与本案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的事实,有证人证言、同案人供述相互印证,足以认定”,判决廖成有犯非法拘禁罪和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和1年6个月,合并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

廖成有不服一审判决,他认为自己开庭前未收到起诉书和开庭传票,仅在开庭前一天接到法院的电话通知,属于程序违法。此外,他认为自己无罪。3月31日,廖成有的辩护人受托向邕宁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有法律人士认为,此案反映出部分公众法律意识淡薄,他们以为对小偷可以滥用私刑甚至敲诈勒索,法不责众。因此,此案的判决普法意义重大。

(线索提供:读者某先生 报料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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