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玉林市民杨先生在新华保险为自己投保了保额4万元的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保险,年交保费4824元,交费期限20年。
2021年11月初,杨先生在医院体检时腹部B超提示肝内多发结节,肝右叶强回声团,诊断为“肝占位性病变”。经医院进一步检查,不幸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
肝癌起病比较隐匿,早期时患者几乎感觉不到什么症状,一旦发现很可能就是晚期。杨先得知诊断结果后,既感到后怕,又庆幸自己的病情发现得不算太晚。他振作精神积极接受治疗,并于2021年12月拨打了新华保险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67进行报案,提出保险理赔申请。
新华保险保单服务人员在得知了杨先生的病情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慰问,并协助客户收集整理理赔资料。2022年1月,杨先生到新华保险玉林中支容县支公司柜面递交理赔资料,正式申请理赔。依据合同约定,新华保险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五倍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20万元、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手术保险金4万元、按被保险人确诊患癌症之日起的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4400元,合计理赔244400元,还豁免了杨先生的后续保费67536元。当日上午8时杨先生提交材料,下午1时10分新华保险审核通过,下午6时20分理赔款就打到了杨先生的账户上。
此外,杨先生购买的保险合同仍有效,他还将享有对应的各项权益和保障。(陈薏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