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晚,河池交警查获两辆套牌的“百吨王”大货车,大货车为非法减少运输成本,竟使用小车ETC通过高速收费栏。两名司机被交警部门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扣12分的处罚,其超限的违法行为将会被进一步处理。
3月16日晚9时许,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一大队值班民警接到河池高速公路客服电话报警称,有两辆涉嫌套牌及严重超载的大货车,正从河池机场高速路口以非法手段驶入高速路,沿G78汕昆高速往宜州方向行驶,请求大队协助查处。
接警后,大队立即根据车辆行驶轨迹在辖区宜州西收费站及宜州服务区布控拦截。晚上10时15分,嫌疑车辆行驶至宜州服务区路段,民警随后将嫌疑车辆拦下。
经查,两辆车均存在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对两车进行过磅称重时发现,它们总重分别为128吨、139吨,分别超载79.7吨、90.85吨,超载率分别为162%、185%,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查处现场。莫质斌摄
经询问得知,3月15日晚,两名驾驶员在装载货物前装上原车牌,把车辆开到机场高速路口收费站人工通道,当收费站杆抬起后,他们又找借口未驶入高速路,而是将车辆倒出,再到货场装货,这样做的目的是让高速路收费系统获取其原车牌进入高速路的信息。
装完货后,两名司机套上已经报废的小车号牌,利用小车的ETC驶入高速路。进入高速路后,到前方服务区再将所套车牌摘下,装上车辆的原来车牌。这样一来,就有可能以空车的形式驶出前方收费站,极大减少过路费的缴纳,同时能以超载的形式进入高速路行驶,逃避交警部门的查处。
▲两名司机指认套牌。莫质斌摄
据悉,该违法ETC系统是两名司机从不法途径获取的。他们自以为如此做法神不知鬼不觉,谁知刚第一次使用就被查获。
针对两名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暂扣驾驶证、扣车的处罚,收缴其违法装置,同时将其超限的交通违法行为移交高速路政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