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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得没有?”“挨了!芭比Q了!”

阅读数:0 发布时间: 来源:930老友记 编辑:戴昕明(见习)
卖分不成反被捉,这下必须彻彻底底受教育!

驾驶证记分眼看就要接近12分,可还有违法未处理,有人就想到了请朋友或者同事“代记分”。但这样的小伎俩根本逃不过窗口民警的“火眼金睛”,“买分卖分”不但违法,而且很容易就会被识破,还要提醒的是,“代记分、代处理”,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有被套牌或盗扣分的风险。

坚称是自己驾驶朋友车辆产生违法行为

却对违法车辆信息含糊其辞

2月24日下午15点30分,一男子蒋某带着自己的驾驶证和他人的行驶证到南宁交警四大队窗口处理粤S8L***号牌小型轿车车辆的违法业务。

经核查,民警刘薇发现蒋某与该起违法的驾驶人照片不符,且要处理的违法业务需要驾驶证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但蒋某坚称他就是该起违法的当事人,并自称是自己驾驶朋友车辆所产生的违法行为。

在进行信息核查比对并进一步询问其车辆基本情况时,蒋某更是茫然无措、紧张不已,对违法车辆信息含糊其辞,这引起了民警刘薇的高度警惕,怀疑该男子存在“买分卖分”的嫌疑。

两人承认“代记分”的违法事实

被各罚1000元

为查清事实,民警刘薇分别对蒋某和车主欧某某进行了询问,在事实面前,蒋某和车主欧某某终于承认“代记分”的违法事实。经双方供述,因欧某某驾驶证已记12分故请同事蒋某帮忙,蒋某同意代处理1起共计12分的违法记录。        

民警刘薇对两名当事人现场做出了严重警告,以案释法告知“买分卖分”违法严重性何危害性后,按规定对两人分别做出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柳州也有人挨了

3月3日11点30分,韦某来到柳州城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一辆车牌为桂KFP***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在工作人员对车辆基本信息进行询问时,韦某支支吾吾,不停低头翻看手机。工作人员怀疑其有买分卖分的嫌疑,立即向大队民警汇报,对韦某进行重点盘问。

盘问过程中,民警注意到韦某通过手机微信与他人说,自己买分卖分的行为暴露了,随后也发现了其与买分卖分“中介”的聊天记录。

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韦某承认了自己帮人代扣分的事实,她说自己是通过小广告认识了一名男性姓朱的买分卖分“中介”,当天上午10点,韦某跟对方约定以1分50元的价格,来城中交警大队帮人处理9分的交通违法记录,没曾想卖分不成反被捉。

几乎同一时间,城中大队又查获了另一起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吴某也是在城中大队处理交通违法大厅,被工作人员发现的。

吴某交代自己是前段时间去查询驾驶证是否需要年审时,与一名“中介”攀谈上的,对方承诺以每分40元的价格让他代扣分。“我不懂卖分违法,因为我已经有十多年没有开过车了,觉得得点是点就来了。”吴某说,他是从“中介”那里得到信息,自己要帮一辆车牌号为桂CC7***的宝马车处理6分的交通违法记录。

两人对其买卖机动车驾驶证分值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城中交警大队已将两人移送至桂中派出所进行下一步处理。